当前位置:首页 -初中政治试卷 - 初中二年级政治试题 - 正文*

八年级政治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学习卷

2014-5-11 0:25:36下载本试卷

第一单元·第一课《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二课时: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初二(  )班  学号:      姓名:               

学习目标:

1.  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2.  知道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

3.  提高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

4.  自学成才遵纪守法;

5.  学会寻求法律保护;

学习过程:

一、复习

    2003年3月,春意盎然,来自全国各地近30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汇聚北京,共商国事。代表们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了新的国家领导人,并为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献言献策。

  ?)上述情景说明了什么?

二、新课学习

〖一、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这些权利大致可分为:

(1)    平等权。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公民依法行使批评、建议权,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示威等政治自由权利

(3)    宗教信仰自由指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享有不信宗教的自由;享有信仰此种宗教的自由,也享有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享有以前不信宗教,现在信仰宗教的自由;也享有原来信仰,而现在不信仰的自由等。

(4)    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非经法定程序的特定国家机关执行,公民不受逮捕、拘谨、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5)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6)    社会经济权利。公民在经济生活中依法享有合法财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保护等权利。

(7)    教育、科学、文化自由权利的自由。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权、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面发展,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8)    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手国家保护,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妇女同工同酬,选拔和培养妇女干部,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9)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正确行使权利〗

1.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是我国各族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长期英勇斗争的结果,消灭剥削阶级,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每一项权利都有革命先烈和人民群众导的鲜血和汗水。

  (I)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法律所确认的权利是赋予每个公民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凡是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宪法和法律都同样赋予其权利。公民权利的实现建立在公民对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的基础上,尊重他人的权利以为着尊重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侵害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因此,公民必须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要。

  (II)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自由和权利没有绝对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一旦超越了法律许可的范围,滥用权利和自由,必然会违背人民的意志,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从而受到法律的制裁,丧失自由的权利。所以说,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要限制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之内,而决不可超越合法权利的范围,否则,会侵害他人的权利。自己追求的权利也会落空。

(III)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并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损害他人或国家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

 比如,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民行使这一权利,要采用合法的方式,如通过人大代表提出议案、通过新闻媒介公开发表意见、向有关部门写信或打电话放映、向有关人员当中陈述,或采取其他正当合法的方式来说明,而不能采用张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非法方式。

【相关链接】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须知

1、何为集会、游行、示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下简称《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条规定:集会,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公共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均不属法定意义上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2、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谁?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3、如何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按《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到主管公安机关履行下列手续:(1)递交符合《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内容的书面申请。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申请书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理。(2)交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其它证件。(3)提交有关的文件材料并回答询问。(4)填写《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登记表》。(5)以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名义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还必须向主管公安机关提交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4、举行哪些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不需递交申请?

按《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下列活动不需申请:(1)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2)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5、怎样写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6、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递交后,主管公安机关何时给予答复,不予答复怎么办?

按《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主管公安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通知的视为许可。

7、哪些人不能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正在被依法采取行事强制措施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人员。

8、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不予许可的法定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山东民族分裂的;(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9、公民可以在起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吗?

不可以。因为《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五条、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否则,“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拘留或强行遣回原地。”

10、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限时要求吗?

按《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限于早六时至晚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的除外。”

1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哪些情形回受到人民警察的制止?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1)未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2)未按照主管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3)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 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12、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哪些情形会受到治安处罚?

依《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1)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申请未获许可的;(2)未按照主管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13、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公安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其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负何法律责任?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对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何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举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何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4、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负何法律责任?

对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负责人和责任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依《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5、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占领公共场所、拦截车辆行人或者聚众堵塞交通,破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其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负何法律责任?

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它公共场所的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在城市集会、游行违反有关规定妨碍交通,不听民警指挥的,依《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它公共场所的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依《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展示自我:

中学生小正家楼上姓冯的住户,养了两只狗。这两只狗夜晚经常狂叫,扰得四邻居不安。狗的主人在小区里遛狗,吓得一些妇女和儿童心惊肉跳。这两只狗有时还在楼道内便溺,气味特别难稳。邻居多次与冯某交涉,小正及父母找到公安机关,请求警方干预此事,结果冯某受到批评教育,并作出养狗不扰民的保证。

?)在都市生活的冯谋有养狗的权利吗?

?)冯某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的哪些权利?

?)你认为文明养狗应注意什么?

课堂小结:

                         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广泛的

              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共九项)

                        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正确行使权利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三、分层练习

【选择题】

(1)单项选择题;

1.公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是      

  A.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B.批评建议权

  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言论和出版自由

2.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以下属于公民滥用言论自由的是      

  A.在家中谈论社会上的逸闻趣事       B.对政府某些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C.发表有辱他人人格的言论         D.在学术研究时,发表不同的学术见解

3.某中学生向镇政府提出增设法制专栏。帮助人们了解法律内容,该中学生的做法是在行使公民的      

  A.建议权      B.批评权      C.自我保护      D.选举权

4.在我国,享受权利的主义极为广泛,公民享受权利的范围极其广泛,这表明了我国公民权利的      

  A.平等性      B.广泛性      C.一致性       D.真实性

5.2003年5月20日,西安市某中学初二(4)班的48名学生联合给西安市市长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就培养公共卫生和环抱意识,抗击非典提出“7条建议” 。这48名学生      

  A.站在了抗击非典的第一线

  B.通过合法方式行使了公民的建议权

  C.以实际行动坚持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D.以实际行动履行了维护国家荣誉的义务

(2)多项选择题;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      

  A.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C.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D.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这是因为      

  A.公民有了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

  B.公民有了人身自由,才有可能参加国家管理,享有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C.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由宪法加以确定

  D.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判断题】

1.在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广泛的、真实的、因此,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2.在我国,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所以,公民的言论自由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公民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

3.公民的政治自由和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4.商场为防止商品丢失,搜查顾客的的身体是合法的。      

5.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是由其他人控制支配的。        

【自主探究】

1.公民怎样依法行使权利?

2.我国公民权利的特点是什么?

【中考演练】

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是      

  A.小正拒绝父亲让他辍学卖菜的要求,坚持回到学校学习

  B.小正打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学校附近有一间黑网吧

  C.受到同学欺负的小正找自己的哥哥教训那个同学

  D.中学生小正督促做生意的爸爸及时交足税款